勞動合同訴訟時效2年還是3年
勞動合同糾紛勞動合同訴訟時效2年還是3年 的訴訟時效是三年勞動合同訴訟時效2年還是3年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勞動合同訴訟時效2年還是3年 ,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法律依據(jù)勞動合同訴訟時效2年還是3年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勞動合同訴訟時效2年還是3年 ,依照其規(guī)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依照其規(guī)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jù)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勞動合同糾紛訴訟時效為多長時間“我國民法總則勞動合同訴訟時效2年還是3年 的規(guī)定勞動合同訴訟時效2年還是3年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訴訟時效自權利人知道或應當知道時起算勞動合同訴訟時效2年還是3年 ,但是如果自其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已經(jīng)超過二十年的勞動合同訴訟時效2年還是3年 ,人民法院不予保護。也就是說勞動合同訴訟時效2年還是3年 ,如果義務人不按約定履行義務的,權利人最好在三年內(nèi)到人民法院進行起訴,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p>訴訟時效三年何時開始?
訴訟時效勞動合同訴訟時效2年還是3年 的起算點:
1、約定分期還款的約定同一借款分期履行的勞動合同訴訟時效2年還是3年 ,訴訟時效期間從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計算。
2、約定一次性還款的約定借款到期一次性還款的勞動合同訴訟時效2年還是3年 ,訴訟時效期間從約定的還款期限屆滿之日起計算。
3、未約定還款期限的未約定還款期限的,訴訟時效期間從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履行義務的寬限期屆滿之日起計算,但借款人在出借人第一次向其主張權利之時明確表示不履行義務的,訴訟時效期間從借款人明確表示不履行義務之日起計算。
【拓展內(nèi)容】訴訟時效的中斷所謂訴訟時效的中斷,是指訴訟時效因提起訴訟、當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訴訟時效期間而重新計算的法律規(guī)定。以下情況可以引起訴訟時效中斷:
申請仲裁勞動合同訴訟時效2年還是3年 ;2、申請支付令;3、申請破產(chǎn)、申報破產(chǎn)債權;4、為主張權利而申請宣告義務人失蹤或死亡;5、申請訴前財產(chǎn)保全、訴前臨時禁令等訴前措施;6、申請強制執(zhí)行;7、申請追加當事人或者被通知參加訴訟;8、在訴訟中主張抵銷;9、其他與提起訴訟具有同等訴訟時效中斷效力的事項。訴訟時效的中斷沒有次數(shù)限制,以最后一次中斷的證據(jù)為準,但必須切記的是,訴訟時效不管中斷多少次,從權利被侵害之日起不得超過20年。
保證的訴訟時效是3年還是2年保證期間性質(zhì)上屬于除斥期間勞動合同訴訟時效2年還是3年 ,不發(fā)生訴訟時效勞動合同訴訟時效2年還是3年 的中止、中斷和延長。債權人沒有在保證期間主張權利的勞動合同訴訟時效2年還是3年 ,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主張權利的方式在一般保證中表現(xiàn)為對債務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勞動合同訴訟時效2年還是3年 ,在連帶責任保證中表現(xiàn)為向保證人要求承擔保證責任。
當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約定保證期間。如果沒有約定的,保證期間為6個月。在連帶責任保證的情況下,債權人有權自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6個月內(nèi)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在一般保證場合,債權人應自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6個月內(nèi)對債務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保證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早于或者等于主債務履行期限的,視為沒有約定。保證合同約定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直至主債務本息還清時為止等類似內(nèi)容的,視為約定不明,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兩年。如果主債務履行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時,保證期間自債權人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的寬限期屆滿之次日計算。
法律依據(jù):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條 保證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證和連帶責任保證。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對保證方式?jīng)]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一般保證承擔保證責任。
勞動合同糾紛追訴年限是多久勞動合同爭議在訴訟前須進行勞動仲裁程序勞動合同訴訟時效2年還是3年 ,對勞動仲裁裁決不服才能向法院起訴。因此須區(qū)分仲裁時效期間和勞動訴訟期間。
1、仲裁時效期間
(1)一般仲裁時效:依據(jù)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七條規(guī)定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2)仲裁時效中止:期間出現(xiàn)法定事由勞動合同訴訟時效2年還是3年 ,仲裁時效會自動中止(如不可抗力或其他正當理由)勞動合同訴訟時效2年還是3年 ,中止事由消除之后,時效期間繼續(xù)計算。
(3)仲裁時效中斷:仲裁時效期間因當事人一方向?qū)Ψ疆斒氯酥鲝垯嗬?,或者向有關部門請求權利救濟,或者對方當事人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仲裁時效期間重新計算。
(4)特殊情形
勞動關系存續(xù)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fā)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一年仲裁時效期間的限制勞動合同訴訟時效2年還是3年 ;但是,勞動關系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一年內(nèi)提出。
2、勞動爭議訴訟時效期間
(1)一般規(guī)定(適用勞動者和用人單位):根據(jù)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規(guī)定,當事人對仲裁終局案件以外的其他勞動爭議案件的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nèi)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期滿不起訴的,裁決書發(fā)生法律效力。
(2)特殊情形:仲裁終局案件,依據(jù)為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第四十八條和第四十九條。
勞動者:對于仲裁終局案件裁決不服的,勞動者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nèi)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用人單位:用人單位若對裁決不服,則必須先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三十日內(nèi)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所在地的中級人民法院申請撤銷裁決。若法院裁定撤銷,對于該撤銷裁定不滿,可以自收到裁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nèi)就該勞動爭議事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綜上所述,勞動合同的仲裁時效期間一般為一年,自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勞動權利被侵犯之日起計算;勞動訴訟時效期間為十五日,自當事人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算。